为保护“查干湖”牌驰名商标专用权,打击假冒侵权“查干湖”牌鱼产品,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日前,前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干湖景区召开“查干湖”鱼产品打假维权专项行动集体约谈会。会议要求,鱼类产品经营者及相关服务提供者要做到:销售的鱼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查干湖”牌商标专用权;不得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三大渔场”(查干湖渔业有限公司、新庙泡渔业有限公司、库里渔业有限公司)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图案)的鱼产品或包装材料;不得实施销售或提供伪劣鱼产品冒充查干湖鱼产品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经销业户在采购鱼类产品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鱼类产品进货凭证,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要按规定在鱼产品包装或经营场地显著标示鱼产品的产地,不得虚假标注鱼产品的产地;对提供的鱼类产品或服务不得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为侵权等违法活动提供邮寄、场地等便利条件。会上,前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人员对落实重点事项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讲解。景区鱼类产品经营者(包括饭店)共计69户71人参加了约谈会议,同时签订约谈记录69份。
编辑:郝天巧
复审:王宇东 张 妤
终审:史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