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选聘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全面依法治县的推动作用,结合前郭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设立一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同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为方便人民群众等报名参与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工作,经研究决定将报名时间延长至10月18日,相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和选聘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范围
前郭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各类学校、村居社区中选定。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范围
前郭县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共30名。
二、设立和选聘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设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较强;
2.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具有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4.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没有失信记录;
5.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监督意识,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及行政执法监督能力;
3.公道正派,热心公益,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18到60周岁,能正常履行职责;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工作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业、本地区的施行情况;
3.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4.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5.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6.积极向司法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7.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8.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应当在县政府及县司法局组织下开展监督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1.参与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监督本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不当执法的线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
4.反映人民群众对本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5.依法参与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四、设立和聘任程序
符合条件拟报名县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下载并如实填写《前郭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符合条件拟报名县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下载并如实填写《前郭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前郭县政府网站公告自行下载使用,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县司法局立法科。
(联系人:张蕾;联系电话:17604481020,报名表及近期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gxsfjlfk@163.com。)
本次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设立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开展,经考察、审核后确定拟设立联系点及拟聘任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五、聘任与管理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单位,由县司法局授牌,被授牌单位需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前郭县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监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颁发聘书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将向社会公告。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续授牌和聘任;前郭县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动态调整。
前郭县司法局
2024年9月19日
初审:周雪娇
复审:王宇东 张 妤
终审:史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