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6日在前郭县长龙乡前郭县新鼎泷燃气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人靳**用自己的白色依维柯改装后非法运输液化气,并在前郭县长龙乡巨龙村东南井子屯屯南边一处仓库非法储存液化气。
查处理由和结果: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前郭县新鼎泷燃气有限公司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6条(五)项的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7条违反条例规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住建局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两项处罚共计罚款陆万叁仟元(63000.00元)。
执法人员普法: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6条(五)项的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7条违反条例规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前郭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违规存放液化气钢瓶。市民发现燃气企业有非法储存和非自有钢瓶充装等行为,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编辑:董出阳
复审:王宇东 张 妤
终审:史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