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县各类防汛责任人的
通 知
为全面抓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前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现将全县堤防、水库(塘坝)、涝区、山洪灾害、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类防汛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确保防洪安全。
各类防汛责任人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
1. 前郭县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名单;
2. 前郭县水库塘坝防汛责任人落实表;
3. 前郭县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4. 防汛工作责任人落实汇总表。
前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9日
编辑:孙 宁
复审:王宇东 张 妤
终审:史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