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安全 珍爱生命】查扣126辆!未成年人这个行为,得管!
时间:2021-10-13 16:55:35
来源:fish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前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秋季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从10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查控的方式,重点加大校园周边、大型超市、广场街道等人流量密集道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路段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未成年人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出行。同时对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查扣并通知家长,进行教育处理。形成交警、家长联合管理的格局,努力根治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共查扣电动自行车126辆,教育145人。
下一步,县交警大队将持续强化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同时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座活动,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和减少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于未成年人
机动车
摩托车
电动车驾驶
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1.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违法的!是违法的噢!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车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3. 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4.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摩托车、电动车,并对此进行监督。摩托车驾照与汽车驾照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在所有交通事故伤亡中,不戴头盔占的比例非常大,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开摩托车戴安全头盔,必须让孩子明白戴头盔不是戴给人家看的,也不是戴给警察看的,而是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从而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意识。家庭是孩子温馨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生活中的老师,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孩子。家长要以自己一言一行来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特别要坚决杜绝孩子上学、放学时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报废和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以及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要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多鼓励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努力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行经学校路段减速让行,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拒绝酒后驾驶。
一个文明的城市离不开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学生家长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自觉做到不超速超员,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逆道行驶,同时教育孩子在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从小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来源:前郭交警
编辑:朱 晗
初审:唐 薇
复审:富 山
终审:史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