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前郭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从快对张某某提起公诉。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前郭县首例提起公诉的涉疫刑事案件。
2月2日10时许,执勤民警、辅警在乌兰图嘎岱音村防疫临时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登记时,张某才驾驶一辆遮挡号牌的捷达车欲通过该检查站,辅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张某才停车后不接受检查,并开车强行冲卡,将辅警拖行10余米后被执勤民警制服。犯罪嫌疑人张某才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才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移交交通管理大队另案处理。
目前,该案由前郭县公安局移送前郭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材料,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为提升办案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一个工作日内,前郭县检察院依法从快对张某才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该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郑重提示:公民有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疫情防控检查义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个别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拒不配合防疫检查,辱骂甚至殴打工作人员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前郭县疫情防控舆情宣传组 编辑:富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