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吉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等相关规定,将于 2020 年 2 月 8 日(农历正月十五)0 时至 24 时,实行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综合管制,特此通告如下:
一、县城区、各乡镇(场)实行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管理和物资运输车辆外, 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 车辆和人员,凭证件通行。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紧急事由的, 允许临时通行。
二、开展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禁止到前郭县殡仪馆、 福安园公墓和其他各类墓地开展送灯、烧纸等一切祭祀活动。禁 止焚纸、烧香,生产、销售、放飞孔明灯,以及销售燃放烟花爆 竹。
三、严禁各级各类组织单位举行集体性活动。广大人民群众 无特殊情况尽量减少外出。
四、违反本通告内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等法律法规严厉处理。
前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7 日
(来源: 前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朱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