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吉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机制等有关规定,经前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居民凡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县医院、中医院等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前郭县医院,地址:乌兰大街908号,前郭县中医院,地址:源江西路413号;24小时联系电话:0438-6950026)接受检查治疗,禁止私自到个体诊所、卫生室、民营医院就医诊疗。如果发现到个体诊所、卫生室、民营医院诊疗的患者,将依法严厉追究患者和个体诊所、卫生室、民营医院的相关法律责任。
前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来源:前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战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