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松原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松原市市民文明公约》。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公约准则,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争做文明创建领头人,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松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松 原 市 市 民 文 明 公 约
热爱祖国,共建松原;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见义勇为,扶危济困;
孝老爱亲,邻里互助;
团结友善,志愿奉献;
崇尚科学,树立新风;
反对浪费,节俭养德;
谦恭礼让,文明出行;
爱护环境,美化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