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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业务须知

时间:2019-07-25 10:14:27 来源: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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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业务须知

 

婚姻登记本着双方自愿原则,登记双方亲自到场。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前郭县。

 

结婚登记:

 

1、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2、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男、女双方合影照片三张(二寸,红底)

4、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节书(民事判决书)。

5、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要开具丧偶证明。

 

 

离婚登记:

 

1、离婚登记男女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3、男、女双方单人照片各两张(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

 

补领婚姻登记证:

 

1、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2、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携带双人合影照片三张(红底、二寸);

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携带单人照片两张(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

 

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

 

1、 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原件,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公地址:前郭县政务大厅二楼  婚姻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438--220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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