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 客户端下载

关于前郭县城区内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公告

时间:2019-07-19 09:05:29 来源:fish

分享到:

关于前郭县城区内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

公告


前郭县城区内违法建(构)筑物当事人及所有权人:

按照前郭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将对我县城区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及市容环境卫生的“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现公告如下:

一、 拆除范围:

全县城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私自“乱搭乱建”的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建(构)筑物。

二、 拆除时间:

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及所有权人,在本公告下达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私自建设的违法建(构)筑物。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前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三、 拆除依据及程序:

因违建当事人及所有权人无法联系或不出面配合,致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第六十六条: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前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据违法建(构)筑物影响的程度有序拆除。

四、对拒不履行自行拆除义务,阻挠或妨碍强制拆除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妨碍公务依法处理;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特此公告


前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8日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