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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5省份!全国27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时间:2021-02-02 21:32:46 来源: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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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试点省份名单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40号)要求,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审核,决定新增山西等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工作。现将试点省份名单印发你们,请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名单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名单


  1.山西省


  2.内蒙古自治区


  3.辽宁省


  4.吉林省


  5.黑龙江省


  6.福建省


  7.江西省


  8.山东省


  9.湖北省


  10.广西壮族自治区


  11.海南省


  12.陕西省


  13.青海省


  14.宁夏回族自治区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战晓石

审核:常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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