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松花江前郭辖区水域内沿江企业和个体船主利用“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在前郭县辖区水域内擅自航行、停泊、作业,该类船舶占用航道,滞留通航水域,严重影响了船舶通航,危害水上交通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维护前郭县松花江水域通航安全和水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地方海事执法大队决定对松花江前郭水域“三无”船舶进行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凡属在松花江前郭辖区水域内沿江航行、停泊、作业的“三无”船舶;凡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制造、购置套用它船船名、船号的船舶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船舶。
二、凡属整治范围内的船舶,其所属单位或者个人应自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三日内自行拖离、拆解。逾期未主动拖离、拆解的,由县地方海事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性措施,因采取行政强制所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三、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前郭县地方海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