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工作力度,推进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完善社会监督网络。经研究,决定建立前郭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环境义务监督员队伍特制订如下公告。
一、人员构成及应具备的条件
聘请100名在前郭县城区工作和生活,年龄在18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卫生环境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员应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事业心,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一定的社会影响,热心于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
二、义务监督员职责
1.协助前郭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宣传,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创卫办和有关部门反映。
3.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和病媒防控等进行监督,提交监督意见单给县创卫办。
4.根据县创卫办的安排,在适当时间参与全县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
5.遵守纪律,自觉维护义务监督员的形象;认真学习和了解前郭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相关知识,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6.办理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义务监督员聘任程序
本人自愿申请,填写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将申请表交至前郭县政府二楼2211室,人员确定后,组织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并颁发聘书。自颁发聘书之日起,履行义务监督员职责。
四、义务监督员任务分工
以路段为单位,对全县建成区近100个单位进行划片分工,共分成10个小片,每个小片涵盖4至10个单位,每位义务监督员负责一个小片。
前郭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