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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3-07-04 15:41:21 来源:前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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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净化城区环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安静整洁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城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具有“车辆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无法行驶、号牌缺失”等特征,无人使用、无人维护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等。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为自行清理阶段,7月8日至7月18日为集中清理整治阶段。

四、整治措施

(一)属于整治对象及范围内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必须在2023年7月7日前将相关车辆自行移离。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移离的车辆,经依法固定相关证据后,相关部门将依法实施拖离,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拖车费、保管费由车主自行承担。

(三)已被拖离的车辆,依法定期进行公告,对公告期满仍不接受处理或无人认领的车辆,由人民法院拍卖处理,所得款项上缴财政。

(四)在集中整治“僵尸车”期间,发生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僵尸车”专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特此通告。


前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4日


编辑:郝天巧

复审:王宇东 张妤

终审:房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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