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前郭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保障2023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作业地点:全县23处作业区(详见附件)。
二、作业期限:一年。在此期间遇有冰雹天气和适合增雨作业的天气,各作业区将实施高炮(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三、高炮作业半径10公里、火箭发射架作业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无关人员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
四、作业单位要提前与作业区所在乡(镇)村政府联系,通过大喇叭广播系统向公众播报作业时间。
五、作业区人员发现未爆炸的炮弹和火箭弹时,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发现人员要及时与前郭县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六、前郭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人:田伟斌
联系电话:17643808881
附件1:20232年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信息表

编辑:孙 宁
复审:王宇东 张 妤
终审:房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