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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缴冒领多领养老金的公告

时间:2021-09-11 19:01:56 来源:前郭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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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缴冒领多领养老金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文件规定,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我县将对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行为进行核查整治,追缴冒领、多领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家属应当在死亡当月及时向社保局或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所报告,未及时报告导致冒领养老金的,应及时退回;领取养老金人员服刑,家属应当及时向社保局报告服刑情况,暂停养老金发放,退回服刑期间多领的养老金;每人只能领取一种养老金,即不能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

二、即日起各乡镇将对所辖区域内冒领养老金情况进行核查整治,希望涉及人员给予支持配合,退还多领取的养老金。

三、如不退还,将按以下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望广大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及家属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如有违规领取养老金行为的,请尽快自觉、主动足额退还。经告知后仍拒不退还的,将由公安、人社和社保部门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列入社会保险领域“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38-5076117

 

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前郭县公安局

前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来源: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前郭县公安局

           前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制作:马立波

编辑:战晓石

复审:富   山

终审:史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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