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清理松花江乱占水域岸线船舶的公告
时间:2021-06-03 11:17:51
来源:fish
前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清理松花江乱占水域岸线船舶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之规定,按照吉林省总河长令《关于坚决打好河湖“清四乱”攻坚战的决定》(2019年第[1]号)文件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坚决从严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全面清理无采砂许可证的作业船只、机具;依法从严处理“砂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前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现公告如下:
松花江前郭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乱占水域岸线的船舶,限2021年6月5日前全部移出河道管理范围,逾期未移出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特此公告。
前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6月3日
来源:前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朱 晗
审核:常月辉